为加强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(2020年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令第 17 号公布 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)
为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使用,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达标排放,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(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0号公布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)
为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、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,畅通参与渠道,促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依法有序发展,根据《环境保护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(2015年7月13日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公布 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)
为了加强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,畅通群众举报渠道,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,根据《信访条例》以及环境保护法律、法规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(2010年12月15日环境保护部令第15号公布 根据2021年12月13日《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》修正),全文如下。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2005年11月23日总局令第30号公布 根据2021年1月4日《关于废止、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》修正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,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廉政建设,保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廉洁高效依法进行,制定本规定。全文如下。